餐厨垃圾,泛指的是做饭所产生的垃圾.熟厨余垃圾包括剩菜、剩饭、菜叶;生厨余垃圾包括果皮、蛋壳、茶渣、骨、扇贝;包括了家庭生活饮食中所需用的来源生料及成品(熟食)或剩饭.
根据《2017-2022年中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》,2014年全国餐厨垃圾产生量达8000多万吨,日均产量达23万吨/日,其中主要城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为6000多万吨.2015年,全国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9110万吨,日均餐厨垃圾产生量为25万吨/日,人均日产量为0.18kg/日·人.
虽说各地对餐厨垃圾的处理问题已逐渐重视,但目前国内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0%.餐厨垃圾从收运到处置,各环节的规范监管尚处起步阶段.我们或许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,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.
德国伯根宁(Boeblingen)地区引入生活垃圾计量收费,引导居民对餐厨垃圾单独收集,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剩余垃圾(按居民住房套数征收生活垃圾基本费用,每套住房年征收垃圾费50欧元),居民使用的垃圾桶推行标准化,主要为120升和240升两种.按大小和清运次数收费.剩余垃圾收费:120升,每次4.6欧元;240升.每次9.2欧元;可降解的餐厨垃圾,120升的,每年45欧元;240升的,每年65欧元.
德国的每一桶"泔水"都有身份证,从产出、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.德国餐馆必须与政府签订"泔水回收合同".同时,开餐馆前,必须购置油水分离设备,分离出来的油由政府特批的公司统一收回.目前,德国的"地沟油"回收利用率达到100%.
英国对采用餐饮垃圾喂猪加强了管制, 他们禁止采用餐饮垃圾喂养家畜,含有肉类的垃圾或与肉类有联系的垃圾,无论是否经过蒸煮都在限制之列,被限制使用的餐饮垃圾不包括烹饪后的食油,工业副产品,如酿造废渣、淀粉加工废渣、与肉无关的食品加工副产品等也均不在限制之列.
日本于2000年颁布了《食品再生利用法》, 号召全社会要杜绝严重的食品浪费现象.并且规定对不可避免的食品垃圾要进行回收和再利用. 2001年日本开始实施《食品废弃物循环法》,该法规定,大型超市及餐厅等餐饮业有义务对食物垃圾再资源化,并设法抑制垃圾的产生,5年内要将有机肥料的再生率提高2倍.
日本的《食品再生利用法》规定:餐厨垃圾再生利用顺序为饲料-堆肥-焚烧.政府给予研发和事业化资金补助50%,餐厨生产单位如无具体再生利用措施,将给予1.5—3.5万元罚款.
在美国,90%以上家庭使用小型的餐厨粉碎机.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设置了垃圾粉碎机和油脂分离装置,餐厨垃圾经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油脂分离装置,碎料排入下水道,油脂则送往相关加工厂加以利用;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小的单位,则将餐厨垃圾混入有机垃圾进行处理.